〝奇妙处处通〞Pixar 好友夏日派对条款及细则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大屿山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乃是次于香港迪士尼乐园举行的〝奇妙处处通〞Pixar 好友夏日派对(“特别活动”)之主办单位(“主办单位”)。

在以下的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登记”指每一个经此流程提交之特别活动登记;“登记者”指每一位经此流程提交登记之会员;“宾客”指登记者在登记内提交之宾客;登记者及宾客统称为“参加者”。此条款及细则为登记者,宾客及本公司之间之协议。
参加者资格
  1. 登记参与是次于香港迪士尼乐园(“乐园”)内举行的特别活动之参加者须于登记当日至已选表演场次举行当日仍然持有有效之“奇妙处处通”会员卡。
  2. 年满13岁或以上之参加者可自行登记;13岁以下之参加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登记。
  3. 主办单位保留核对所有参加者参加资格的权利。如主办单位基于合理原因认为任何参加者违反任何有关此特别活动的条款及细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参加者的参加资格。
    活动场次
  4. 受此条款及细则约束下,每位参加者可于主办单位设定的日期内登记预留〝奇妙处处通〞Pixar 好友夏日派对(“活动场次”)名额一个。
  5. 16岁以下之参加者须有一位年满16岁或以上已成功登记同一日活动场次的参加者陪同参加此特别活动。
    合资格登记
  6. 登记者须于指定之登记期内于以下网页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magic-access-members/ (“网页”)并根据指示递交所需资料。未经宾客(于以下确定)同意,登记者不可为宾客登记或递交任何资料。主办单位将不会负责获取宾客的同意。
  7. 每一位登记者可为其本人及最多三位于登记日至活动场次当日持有有效“奇妙处处通”会员卡的参加者(每位称之为“宾客”)登记一日活动场次。每位参加者不可登记或被登记多于一日活动场次。参加者亦可只为其个人登记为登记者。
  8. 如登记者未能出席已登记之(基于以下条款细则第11,12或13条或任何其他原因),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由该登记者为宾客作出之登记。登记者可于宾客缺席的情况下出席表演场次。
  9. 特别活动设有限额。登记特别活动为先到先得形式并视乎供应情况而定。
  10. 每一位18岁以下的参加者或登记者须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视情况而定)的一个真实正确的电邮地址。主办单位将发送一封电邮到该电邮地址,确认有关参加者之登记。如收到其父母或监护人之反对,主办单位将保留取消此18岁以下的登记者或参加者于是次特别活动登记资格的权利。
  11. 参加者须于所选的活动场次举行之两日前完成登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任何过迟、错误、不完整、损毁、遗失、不名或不正确的参加者之参加资格。所有登记者将透过登记时所提供之电邮地址收到登记通知。
  12. 若任何登记者或宾客(一)因未能提供所需正确资料而未能收到登记通知,(二)未能出席特别活动,或(三)未能遵守此条款及细则及登记通知内的条款及细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特别活动。
  13. 主办单位或任何关联实体(于以下确定)将不会对任何参加者的失误而引致的损失或赔偿负责,不论此等失误是否因主办单位或任何关联实体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所致。
  14. 除本条款及细则另有列明外,特别活动受网页的使用条款管限。
  15. 如登记者须更改已登记之表演场次,登记者须取消原有之登记方可重新登记至另外之表演场次。原有的登记一经被取消,将不能取回。
    活动入场
  16. 参加者须出示指定活动场次手带(“活动手带”)方可进入活动。每一位参加者须亲身于指定之香港迪士尼乐园正门售票处出示其有效“奇妙处处通”会员卡及身份证明文件以换领活动手带一条。活动手带只可于已登记的活动场次当日换领。假若不能出示手带,主办单位可拒绝参加者参与该活动场次。
  17. 于换领活动手带,进入乐园及整个活动场次,宾客均需有登记者的陪同。
  18. 活动手带不可转售、转让、交换、退款或兑换成现金或其他物品。
  19. 此特别活动所得纪念品不能用作转售,并不能换取现金或其他礼品。
    其他
  20. 进入乐园之宾客均受乐园规则约束,有关乐园规则载于香港迪士尼乐园网页www.hongkongdisneyland.com。基于乐园客量、恶劣天气、特别活动、安全、保安或秩序理由,或主办单位认为有情况所需,主办单位或会不时更改营运时间,暂时关闭乐园或任何部份,限制进入乐园的人数,及/或暂停任何游乐设施或取消任何娱乐节目,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毋须退款或赔偿。
  21. 所有没有在此条款及细则列出的其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前往香港迪士尼乐园或香港迪士尼乐园酒店之交通、入场费用、饮食、小费、保险、泊车、房间服务、购物消费、服务费及电话费,须由参加者自行负责。
  22. 参加者同意及允许本公司及出席特别活动传媒使用、复制及保留于参与特别活动时所拍摄参加者的相片、声音纪录、录像或录音(录制品),而无须因任何方式、媒体及出版形式向参加者及任何人承担责任(包括展示或使用录制品而提出的任何及所有类别及性质的索偿、申索、赔偿)。参加者同时允许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放弃参与录制品的所有精神权利及类似的作者权利。
    责任
  23. 每位参加者愿意向主办单位及任何关联实体及每其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完全补偿因违反任何本条款与细则所载的任何声明、保证或任何条款或条件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一切任何形式的诉讼、损失、申索、赔偿、诉讼费以及开支。
  24. 任何人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或是由于参加此特别活动(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引致或与其相关,而令任何人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不论是否由主办单位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或商誉的损失;所有因错失而未能处理或接纳进场;任何电脑、电讯或设备发生故障或待修;由第三者提供的服务缺乏或不足;或因任何确认信在邮递中被误投或遗失,即使主办单位已获通知可能要蒙受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此一槪损失或损害,主办单位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
    其他条款及细则
  25. 提交及同意此特别活动的登记,表示每位登记者皆阅读、明白及同意及确保其宾客受此条款及细则约束。
  26. 如本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参加者或登记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本公司保留取消此登记及参加者参与特别活动之权利。
  27. 此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管限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
  28. 此特别活动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之规管下进行,并只于当地适用。主办单位及其任何关联实体并不表示参与此优惠于其他地方为适当,或在其他法例不准许的任何管辖范围此特别活动为无效。所有参与此特别活动的参加者,必需对自己所在地的适用法律,及地方所容许的尺度付上法律责任。
  29. 如对此登记有关的条款及细则及其他事宜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争议的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本公司拥有对此条款及细则最终之解释权。
  30.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编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英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如有歧义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31. 此等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和每位会员之间各别的协议。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该协议任何条款。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为提供此登记的所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参加者就此特别活动的登记、参与或其他查询、与参加者联系以收集对于此特别活动的意见和满意度调查、改善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实施和执行游戏的规则和/或本公司的商业交易条款、内部业务和行政目的及其他直接相关的目的、或于有关法律要求、安全或保安的用途。参加者必须提供以上所需的个人资料。如参加者未能提供以上所需的个人资料,本公司未必可以向参加者提供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可使用有关是次登记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及将个人资料转交予香港迪士尼乐园管理有限公司、任何涉及实现上文所述目的第三方及因法律要求向其他第三方披露。除本条款及细则另有列明外,登记中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按照网站的私隐政策(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cn/privacy-legal/) 保留、处理及使用。登记者参与此登记,即表示登记者(代表参加者)已接纳上文所述对个人资料的使用及转移。参加者可以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 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收件人:个人资料经理),以就本声明提出问题或提出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