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奇Halloween大解谜”晚宴条款及细则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本公司”) (地址:香港大屿山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 乃是次于香港迪士尼乐园(“乐园”)大冒险家餐厅内举行的“米奇Halloween大解谜”晚宴 (“晚宴”)之主办单位(“主办单位”)。

在以下的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登记者”指每一位经此流程提交晚宴预订之会员;“宾客”指登记者在预订内提交之宾客;登记者及宾客统称为“参加者”。此条款及细则为登记者,宾客及主办单位之间之协议。

 
  1. 所有参加者保证已经细阅此条款及细则。参加者参加此晚宴同时表示完全同意此条款及细则。
  2. 如对此晚宴有关的条款及细则及其他事宜有任何争议,主办单位保留就争议的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条款及细则最终之解释权。
  3. 晚宴为先到先得形式并视乎供应情况而定,晚宴进行日期为2017年9月15及16日、10月20,21,27及28日,并在以下时段进行:
    1. 第一时段晚宴由下午5:45至晚上7:30
    2. 第二时段晚宴由晚上8:00至9:45
  4. 此晚宴正价费用为:
    1. 成人港币$398正
    2. 小童港币$199正(3至11岁)
  5. 登记者须完成以下条款,方可与最多7位同行宾客享用75折提早预订优惠:
    1. 登记者为其本人及参加者成功预订晚宴并缴付全数费用;及
    2. 于指定晚宴进行日期最少5日前预订晚宴及全数付款。
  6. 如少于5日前预订晚宴及全数付款,登记者亦可与最多7位同行宾客以正价费用享用晚宴。
  7. 晚宴正价或提早预订优惠,均需另加一服务费(以正价计算)。
  8. 晚宴不可与其他推广优惠或折扣优惠一并使用,包括“奇妙处处通”会员尊享生日优惠及续会餐飮礼遇。
    登记者资格
  9. 参加是次晚宴之登记者必须:
    1. 于预订当日至已选晚宴举行当日仍然持有有效之“奇妙处处通”会员卡;及
    2. 于已选晚宴举行当日凭有效的“奇妙处处通”会籍级别或乐园门票进入乐园并参与晚宴;及
    3. 依照晚宴的条款及细则为参加者成功预订及缴付全数费用。
  10. 此晚宴并不包含进入乐园之费用。
  11. 16岁以下之合资格参加者须有一位年满16岁或以上已成功预订的合资格参加者陪同参加此晚宴。
  12. 本公司保留核对所有参加者参加资格的权利,如本公司基于合理原因认为任何参加者违反任何有关此晚宴的条款及细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参加者的参加资格。
    预订及付款
  13. 年满13岁或以上之参加者可自行预订参加;10至13岁之参加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预订。主办单位保留核对所有参加者参加资格的权利。
  14. 登记者须于指定之预订期内 (一) 于以下网页www.hongkongdisneyland.com/magic-access-members 并根据指示递交所需资料,或 (二) 致电 +852 3550-3388。利用以上其中一种方式递交所需资料后,本公司将联络登记者,安排付款事宜。本公司必须确定全数金额已存入,预订晚宴方可作实。
  15. 登记者应预留足够时间完成所需预订程序,本公司均不会对任何延迟情况负上任何责任。
  16. 未经宾客(于以下确定)同意,登记者不可为宾客预订或递交任何资料。主办单位将不会负责获取宾客的同意。
  17. 每一位登记者可预订同一晚宴时段一次,每一位登记者每次可为其本人及最多七位宾客预订晚宴。
  18. 所有于此等条款及细则所列明的时间及日期均为香港时间。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任何过迟、错误、不完整、损毁、遗失、不名或不正确的预订。
  19. 如登记者未能出席已预订之晚宴(基于以下条款细则第(19至21)条或任何其他原因),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由该登记者为其宾客作出之预订并毋须作出任何退款或补偿。在不违反上述条款细则第11条的情况下,登记者可于其宾客缺席的情况下出席晚宴。
  20. 如登记者须更改已预订之晚宴日期,登记者须取消原有之预订方可重新预订至另外之晚宴日期。原有的预订一经被取消,将不能取回,而主办单位毋须作出任何退款或补偿。
  21. 当成功为预订上所有的参加者付款后,登记者将收到预订确认通知。
  22. 若任何参加者 (一) 未能缴付全数费用; (二) 因未能提供所需正确资料而未能收到预订通知,(三) 未能出席晚宴,或(四) 未能遵守此条款及细则及预订通知内的条款及细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晚宴并毋须作出任何退款或补偿。
  23. 主办单位或任何关联实体将不会对任何登记者的失误而引致的损失或赔偿负责,不论此等失误是否因主办单位或任何关联实体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所致。
  24. 每天的晚宴均设有限额。预订晚宴为先到先得形式并视乎供应情况而定。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任何过迟、错误、不完整、损毁、遗失、不名或不正确的预订参加资格。
  25. 本公司有权取消任何过迟、错误、不完整、损毁、遗失、不名或不正确的预订。
  26. 晚宴不可转售、转让、交换、退款或兑换成现金或其他物品。当预订确认后,不可更改或取消。
    晚宴入场
  27. 合资格参加者须于所预订的晚宴当日晚宴开始时抵达于“迷离庄园”内“大冒险家餐厅”正门外的指定集合地点。如未能于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点致未能享受完整旅程,将不能获得赔偿或退款。主办单位不会接纳更改已选晚宴的时间及所需时间的要求。
  28. 登记者必须陪同其宾客一同完成整个晚宴。
  29. 参加者于晚宴当日须出示由主办单位发出的确认通知及其有效的“奇妙处处通”会员卡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确认参与晚宴的预订。如合资格参加者未能出示有效之“奇妙处处通”会员卡,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合资格参加者参与晚宴。
  30. 晚宴预订确定后,登记者及参加者于整个晚宴期间必须为同一人。
  31. 此晚宴只会以广东话进行。
  32. 晚宴或会因恶劣天气而延误或取消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毋须退款或赔偿。要查看恶劣天气状况,可浏览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其他
  33. 进入乐园之宾客均受乐园规则约束,有关乐园规则载于香港迪士尼乐园网页www.hongkongdisneyland.com。基于乐园客量、恶劣天气、特别活动、安全、保安或秩序理由,或主办单位认为有情况所需,主办单位或会不时更改营运时间,暂时关闭乐园或任何部份,限制进入乐园的人数,及/或暂停任何游乐设施或取消任何娱乐节目,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毋须退款或赔偿。
  34. 所有没有在此条款及细则列出的其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前往香港迪士尼乐园或香港迪士尼乐园酒店之交通、入场费用、饮食、小费、保险、泊车、房间服务、购物消费、服务费及电话费,须由参加者自行负责。
    责任
  35. 每位参加者愿意向主办单位及任何关联实体及每其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完全补偿因违反任何本条款与细则所载的任何声明、保证或任何条款或条件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一切任何形式的诉讼、损失、申索、赔偿、诉讼费以及开支。
  36. 任何人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或是由于参加此晚宴(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引致或与其相关,而令任何人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不论是否由主办单位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或商誉的损失;所有因错失而未能处理或接纳进场;任何电脑、电讯或设备发生故障或待修;由第三者提供的服务缺乏或不足;或因任何确认信在邮递中被误投或遗失,即使主办单位已获通知可能要蒙受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此一槪损失或损害,主办单位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
    其他条款及细则
  37. 提交及同意此晚宴的预订,表示每位登记者皆阅读、明白及同意及确保其宾客受此条款及细则约束。
  38. 如本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参加者或预订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本公司保留取消此预订及参加者参与晚宴之权利。
  39. 此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管限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
  40. 此晚宴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之规管下进行,并只于当地适用。主办单位及其任何关联实体并不表示参与此优惠于其他地方为适当,或在其他法例不准许的任何管辖范围此晚宴为无效 。所有参与此晚宴的参加者,必需对自己所在地的适用法律,及地方所容许的尺度付上法律责任。
  41. 如对此预订有关的条款及细则及其他事宜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争议的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本公司拥有对此条款及细则最终之解释权。
  42.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编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英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如有歧义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43. 此等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和每位会员之间各别的协议。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该协议任何条款。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为提供此预订的所有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参加者就此晚宴的预订、参与或其他查询、与参加者联系以收集对于此晚宴的意见和满意度调查、改善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实施和执行游戏的规则和/或本公司的商业交易条款、内部业务和行政目的及其他直接相关的目的、或于有关法律要求、安全或保安的用途。参加者必须提供以上所需的个人资料。如参加者未能提供以上所需的个人资料,本公司未必可以向参加者提供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可使用有关是次预订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及将个人资料转交予香港迪士尼乐园管理有限公司、任何涉及实现上文所述目的第三方及因法律要求向其他第三方披露。除本条款及细则另有列明外,预订中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按照网站的私隐政策保留、处理及使用。登记者参与此预订,即表示登记者(代表参加者)已接纳上文所述对个人资料的使用及转移。参加者可以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收件人:个人资料经理),以就本声明提出问题或提出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