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小天地」入場證

查看所有特別優惠

重要事項

  1. 「森林小天地」入場證(「入場證」)只供入場證持有人本人於入場證有效日期當日之指定營運時間之已選時段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之「森林小天地」(「娛樂設施」)參與戲劇體驗(「表演」)一次。
  2. 入場證於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指定銷售日期期間於樂園網站(「網站」)、樂園官方手機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及本公司指定之銷售渠道發售,視乎各銷售渠道供應情況和配額而定。
  3. 在完成網上交易時,賓客須(i) 選擇入場證之有效日期、(ii) 選擇入場證表演時段、(iii) 提供其個人姓名、信用卡資料及(iv) 本公司所要求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交易完成後,確認電子郵件將發放到賓客在購買入場證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
  4. 每次於網站或應用程式交易中,最多可購買4張入場證。
  5. 入場證將會透過以下媒體發放及儲存:(i) 於網站購買之入場證將透過確認電郵發放,或(ii) 於應用程式購買之入場證將儲存於應用程式中的「我的購買」頁面(統稱,「入場證媒體」)。
  6. 賓客購買入場證後,將不可取消或更改入場證之有效日期,已選擇之表演時段及其他資料。
  7. 入場證只於入場證媒體上所註明之日期當日及已選擇之時段有效。於有效日期當日及已選擇之時段未使用之入場證將會作廢,並不設退換、退款或賠償。
  8. 入場證持有人須於已選擇之時段前10分鐘到達娛樂設施入口處出示入場證,恕不接受逾時入場。入場證或特定通道均不保證即時入場或享用表演。
  9. 入場證並不包括任何項目、設施、設備或活動之即時、保證、預留或優先入場。賓客必須遵守活動場地及遊樂設施所適用之規則、指引、安排及/或由本公司決定之營運安排。
  10. 娛樂設施內僅設非預先分配企位,先到先得。
  11. 如已選擇的時段於入場證有效日期當日取消,入場證則可在當日於本公司為該入場證列出的另一個場次進入娛樂設施一次。取代之表演場次受限於其供應情況、容納人數及營運時間。
  12.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更改:(i) 表演時間;(ii) 娛樂設施及表演之地點、容納人數、營運時間或運作模式;或(iii) 娛樂設施及表演之任何其他方面,並毋須退款或作出任何賠償。
  13. 入場證不可轉讓、退換、退款、轉售及視乎供應而定。
  14. 入場證持有人只可使用入場證進入娛樂設施一次。入場證不適用於多次進出或透過任何其他方式進入娛樂設施,或優先進入任何其他遊樂設施或活動。
  15. 入場證並不包括進入樂園之門票。賓客必須持有入場證有效日期當日之有效門票方可進入樂園及使用入場證。
  16. 所有賓客必須在到訪樂園前,憑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預先進行入園預約。每一種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如個別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17. 進入樂園時,合資格賓客須出示其門票及讓本公司為其拍照(或出示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以作核對之用。若再次進入樂園及門票升級(如適用),必須出示門票、手印、為其拍攝之照片及/或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不接受拍照之合資格賓客或其小童,可於進入樂園前,與演藝人員查詢有關本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驗證安排#。
    *個人身份證明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 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3至11歲小童而言: 學校手冊、或者出生證明及其他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12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而言: 學校手冊或附帶照片的全日制學生證)。
    #其他驗證安排的例子可能包括相關合資格賓客向演藝人員出示其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及印有其姓名或以電子方式存儲其姓名的門票。已記錄之姓名不可更改。
    若本公司無法核實任何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及/或門票升級。
  18. 如(i) 入場證及/或其權利被用於商業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用途;(ii)違反或不符合此等條款及細則;(iii)本公司認為情況需要,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兌換入場證或准許進入遊玩屋及撤銷或保留任何入場證權利,而不作任何退款,更換及賠償。
  19. 本公司保留權利以:(i)修訂或補充本條款及細則;(ii)更改任何入場證、門票、觀光服務、優惠活動、推廣活動的價格,有效性,供應及/或任何不適用日子;及(iii)終止或暫停提供任何入場證、優惠、折扣或推廣;本公司可隨時及不時作出上述各種行動,而不作事先通知。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此入場證及其組成部分的發行和使用,以及進入度假區和使用那裡的設施均受限於 (i)此等條款及細則;(ii) 網站上入場證優惠頁面和購買頁面中列出的「優惠簡介」,「產品資訊」及「注意事項 」,(iii) 於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 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iv) 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於樂園及酒店之規則),及 (v)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賠償,(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 、(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d)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e)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設施、表演、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或活動,及/或 (f)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恕不接受不完整、已損毀或更改之入場證或入場證媒體。如遺失入場證或入場證媒體,恕不另外補發。
  3. 恕不接受複製之入場證。如遭更改或篡改,入場證將作廢。本公司恕不會就因電腦或流動裝置之故障、或未經授權之複製或交易之入場證所產生任何之損失或不便負責。本公司對任何入場證的遺失、損壞、偽造、盜竊或欺詐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概不負責(且不會就此類入場證進行補發)。 本公司就入場證的發行及使用的記錄為最終和決定性。
  4. 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5.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此爭議及與此入場證有關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6. 此入場證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所提供。此入場證祇適用於合資格賓客親身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換取,並受其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本公司並不對此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場證於其他地區之合適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陳述。此外,假若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場證之參與於某區域被禁止或視為違法,此入場證將被視為無效。參與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場證之人仕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律範圍為限。
  7. 此等條款及細則要約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制定,並受該等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
  8. 此等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購買入場證的賓客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行駛該協議任何條款的權利。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訂購、發行或提供門票、導賞團、其他產品及服務時或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處理有關要求或查詢、執行商務交易上的條款、向你傳送行政資料、用於我們的內部業務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統計目的或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我們需要你就必須填寫的欄目提供個人資料。如你未能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個人資料可被移交給參與履行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士。你可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personal-data-transferees參閱個人資料承讓人類別名單。你可以要求存取或要求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至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聯絡個人資料經理以遞交此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