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浪漫遊」宅度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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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1. 此優惠只供以下賓客享用:
    1. 年滿18歲或以上;
    2. 預訂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或迪士尼好萊塢酒店 ( 各「酒店」) 的房間住宿於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入住,退房日期為2025年7月1日或之前;及
    3. 須為其中一位入住酒店房間之賓客;
    (符合(i)至(iii)項所有條件之賓客, (「合資格賓客」)。
  2. 在完成預訂時,合資格賓客須提供: (a)其名字、信用卡資料及其他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時指定之個人資料;及(b)選擇享用指定晚餐之餐廳或地點,只可於入住當天享用。
  3. 須在入住前最少3天預訂。
  4. 各酒店房間之現行定價於預訂時計算。
  5. 「房間費用」包括 : (i) 將按入住及退房日期、入住酒店及指定客房類型、房間之現行定價而定(供應量須視乎供應情況和優惠限制,有關限制之定義詳情列於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hotel-general-terms-conditions/ (「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 ; (ii)下列第6段所述之任何附加費; (iii) 費用(i) 及(ii) 項之10%服務費; (iv) 任何附加項目的額外費用(「附加項目費用」) 及 (v) 費用(i),(ii) 及(iv) 項之適用的政府稅。
  6. 入住同一酒店房間的第三及第四位12歲或以上的賓客須繳付每人每晚港幣$200之附加費(另收10%服務費及適用的政府稅)(「附加費」)。此附加費只包括額外賓客入住酒店的費用,並不包括其他優惠內容。
  7. 受限於上述第6段,每間酒店房間最多可容納4位賓客。每個酒店房間須至少有一位成人賓客入住。
  8. 預訂時須為每個預訂繳付全額之房間費用。
  9. 無論任何情況,賓客均不能更改已預訂房間之姓名或已選擇之餐廳。
  10. 賓客可於入住日期前最少3天取消或更改已預訂之酒店房間的預訂,以下日子須最少7天: 2024年12月20日至31日、2025年1月29日至2月1日、2025年4月18日至21日及2025年5月1日至4日。如未能於本段所述之規定日期前取消預訂或未按預訂日期入住(no show) ,本公司會收取房間費用。更改預訂須受供應情況及其他優惠限制約束,並須於本段所述之規定日期前提出。
  11. 賓客可於入住前最少3天取消或更改已預訂之附加項目,以下日子須最少7天: 2024年12月20日至31日、2025年1月29日至2月1日、2025年4月18日至21日及2025年5月1日至4日。如未能於本段所述之規定日期前更改或修改已預訂之附加項目,附加項目費用將從訂金中扣除。
  12. 此優惠不設佣金。
  13. 此優惠不包括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賓客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作入園預約。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14. 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准許兌換及使用此優惠的任何優惠、及/或拒絕或撤銷此優惠的任何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i) 此優惠下的優惠被用於商業目的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ii) 如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被違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15.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 指定或更改任何門票、導賞團、產品、服務、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的價格、有效期及/或不適用日子;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隨時及不時終止或暫停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酒店晚餐之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包括之指定晚餐不可退款、轉讓、退換、全部或部份兌換現金或作現金使用,或換取其他產品。
  2. 指定晚餐只可於入住酒店當天享用。合資格賓客可於餐廳接待處提供其酒店房間號碼以兌換指定晚餐。為免存疑,每位合資格賓客不論住宿晚數多少,每個住宿只可獲1頓指定晚餐。
  3. 指定晚餐只可於入住酒店當天在已選擇之餐廳、地點及以下其中一個時段內享用:
    (i) 晶荷軒、雲龍軒、華特餐廳或芊彩餐廳之指定晚餐適用於晚上6時至10時;
    (ii) 翠樂庭餐廳之自助晚餐適用於下午5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或晚上8時至10時; 及
    (iii) 藝彩廚之自助晚餐適用於下午5時30分至晚上10時。
  4. 餐飲安排視乎供應情況及酒店營運時間而定。建議賓客致電餐廳提前預訂座位。 查詢及預訂請致電+852 3510-6000 (華特餐廳; 晶荷軒及翠樂庭餐廳) 、+852 3510-2000 (雲龍軒及芊彩餐廳) 或852 3510-5000 (藝彩廚)。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或更改供應指定晚餐之地點。
  5. 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更改或調整每間餐廳以下各方面: (a)餐飲項目之價格; (b)菜單; (c) 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 (d) 容納量;及(e)入座人數及資格。賓客亦可參閱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dining內有關指定餐廳地點及其運作時段。
1日樂園門票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合資格賓客在同一交易中購買最多四張1日標準或小童/ 長者 樂園門票,可享正價85折(「優惠門票」)。合資格賓客只可於登記入住酒店時購買優惠門票。
  2. 每位合資格賓客只可使用此優惠一次。優惠門票只供合資格賓客及入住酒店房間之賓客使用。
  3. 此優惠不適用於 (a)購買四張以上之門票及(b) 任何其他門票類型。
  4. 優惠門票只限購買當天或翌日有效。未有於門票有效期內使用之優惠門票將會作廢而毋須退款或賠償。
  5. 賓客可在入園當日,到訪樂園內的「奇妙處處通」會員服務中心支付相應差額將優惠門票升級至「奇妙處處通」。差額之釐定視乎優惠門票之價格及賓客所選擇之「奇妙處處通」種類。如該「奇妙處處通」之價格比優惠門票之價格低,此升級將不獲退款。
  6. 獲升級的「奇妙處處通」有效期為一年,由優惠門票之使用日起計算。優惠門票之使用日過後,將不可升級至「奇妙處處通」。
  7. 每張優惠門票必須由同一位賓客使用。
  8. 進入樂園時,每位賓客須出示其門票及讓本公司為其拍照(或出示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以作核對之用。若再次進入樂園及門票升級(如適用),必須出示門票、手印、為其拍攝之照片及/或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 不接受拍照之賓客或其小童,可於進入樂園前,與演藝人員查詢有關本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驗證安排#。
    *個人身份證明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3至11歲小童而言: 學校手冊、或者出生證明及其他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12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而言: 學校手冊或附帶照片的全日制學生證)。
    #其他驗證安排的例子可能包括相關賓客向演藝人員出示其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及印有其姓名或以電子方式存儲其姓名的門票。已記錄之姓名不可更改。
    若本公司無法核實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及/或門票升級。
其他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及其組成部分、以及發出及使用以此優惠及其組成部分,及進入酒店、樂園或香港迪士尼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均受限於 (i) 香港迪士尼樂園網站 (「網站」)所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此等條款及細則及於 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於樂園及/或酒店之規則),及 (iv)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賠償,(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 (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 (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 (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體驗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此優惠及其任何組成部分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優惠或折扣優惠一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尊享酒店優惠」、演藝人員優惠及「奇妙處處通」會員優惠)。
  3.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及其任何組成部分有關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4. 此條款及細則由本公司詮釋,並具有最終決定權。
  5.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6. 此優惠要約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法例制定,並受該等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關於參與此優惠於其他地區是否合適或適用,本公司並未作出任何陳述。假如參與優惠於任何司法權區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則此優惠將無效。選擇參與此優惠之人士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例的適用範圍為限)。
  7. 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8. 以上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使用此優惠的合資格賓客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訂購、發行或提供門票、導賞團、其他產品及服務時或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處理有關要求或查詢、執行商務交易上的條款、向你傳送行政資料、用於我們的內部業務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統計目的或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我們需要你就必須填寫的欄目提供個人資料。如你未能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個人資料可被移交給參與履行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士。你可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personal-data-transferees 參閱個人資料承讓人類別名單。你可以要求存取或要求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至 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 聯絡個人資料經理以遞交此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