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处处通”冬日购物乐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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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1.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本公司”)(地址:香港大屿山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将于www.hongkongdisneyland.com“香港迪士尼乐园网站”(“网站”)推出2026“奇妙处处通”冬日购物乐(“冬日购物乐”)套票(“套票”)。
  2. “奇妙处处通”会员(“会员”)可于2026年1月2日至2026年1月25日(“销售期”)登入“奇妙处处通”会员专页以先到先得形式购买套票。
  3. 套票售价为港币$20。套票包括以下于2026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5日(“2026冬日购物乐”)指定日子使用之礼遇:
    1. 冬日购物乐入场证(“入场证”)一张,每张入场证供一位会员于指定时间进入香港迪士尼乐园(“乐园”)展艺馆(“活动会场”)一次;
    2. 港币$20电子商品礼券(“电子商品礼券”),可于指定日子于展艺馆使用一次购买优惠商品;
  4. 套票每日供应有限,会员每次于网站可购买套票一套,每名会员于销售期限购五套套票。
  5. 套票只限购买套票会员本人使用,交易时需输入其有效之会员号码及姓名方可完成交易。
  6. 购买套票时会员不可同时使用其他优惠券、推广优惠、折扣或享有其他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折扣及生日礼遇)。
  7. 已于网站购买套票之会员将会收到由本公司发出的电子确认信。会员必须于使用套票时由本人出示其有效的“奇妙处处通”会员卡及电子确认信。如本公司要求,会员需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确认宾客是网上购票时所使用的信用卡的认可持有人。
  8. 冬日购物乐每节为45分钟,每节完结前15分钟将不能进入会场。
  9. 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只于指定日子适用于展艺馆购买商品。逾期而未被使用的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将会作废并不设退款或赔偿。
  10. 所有冬日购物乐活动之消费不可同时使用其他优惠券、推广优惠、折扣或享有其他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折扣、生日礼遇)。
  11. 于冬日购物乐活动购买之商品均不得退货及换货。
  12. 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不可转让、不设退换、不能换取现金或其他礼品及不可转售。
  13. 套票售价不包括乐园门票之收费。请查阅“奇妙处处通”不适用日子,并确认会员须于指定日子凭有效的门票及登记预约进入乐园。当活动会场实施人数管制时,会员或需排队并等候一段时间方可进入活动会场。
  14. 网站所列明套票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及数量)只供参考。本公司有绝对权不时更改网站可供发售套票之价格及数量或其他方面。
  15. 复制、已使用或不完整的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将不获接纳。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一经修改或篡改,即告失效作废。香港国际主题乐园公司对入场证及电子优惠券的任何遗失、损毁、伪造、偷窃、欺诈或未经授权使用之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本公司将不会承担责任或补发。本公司就发出及使用入场证及电子商品礼券的记录为最终及具决定性。
  16. 本公司拥有唯一及绝对权利决定商品的价格、活动场地和运作时段的安排。
  17. 若冬日购物乐因特殊情况取消,宾客可于指定日子30日内于商品店使用电子商品礼券购买商品。
  18.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此争议及与此网上套票销售及商品销售之最终决定权。中英文本如有歧异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19. 此等条款及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管限并根据香港之法律解释。冬日购物乐活动适用于合资格宾客亲身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购买及参加,并受其条款及细则所约束。本公司并不对冬日购物乐活动于其他地区之合适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陈述。此外,假若购买套票于某区域被禁止或视为违法,此交易将被视为无效。购买套票之人仕均为自发性参与,并须负责遵守当地法律,如适用及以该等法律范围为限。
  20. 此等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与于指定销售地点(包括乐园网站)从本公司购买此等条款及细则所述之产品或服务的人士之间的协定。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该协议任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