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尊享卡 -“Pixar好友星空汇演”,夜间汇演,8项设施及1项表演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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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尊享卡 - 「Pixar好友星空汇演」,夜间汇演,8项设施及1项表演通行 - 条款及细则

重要事项
  1. 迪士尼尊享卡 - 「Pixar好友星空汇演」,夜间汇演,8项设施及1项表演通行(「通行证」)可于香港迪士尼乐园(「乐园」)使用一次 (i) 优先进入8项指定游乐设施(「游乐设施」); (ii) 进入「Pixar好友星空汇演」(「Pixar好友星空汇演」表演)及夜间汇演(「夜间汇演」,统称「表演」)之指定观赏区域(「指定观赏区」)及(iii) 优先进入指定剧场表演(「剧场表演」),受条款及细则约束。通行证适用于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本公司」)网站(「网站」)及香港迪士尼乐园官方应用程式(「应用程式」)上通行证优惠网页列出通行证可使用之游乐设施及表演。
  2. 通行证可于本公司网站、应用程式及本公司指定之其他销售渠道发售,并须视乎供应情况及各销售渠道之配额而定。
  3. 在完成网上交易时,宾客须(i) 登入其MyDisney HK帐户;(ii) 选择通行证类别; (iii) 选择预定到访日期及剧场表演与游乐设施(如适用)之指定时段及 (iv) 付款方式资料及其他本公司不时指定之个人资料。确认电子邮件将发送到付款时提供的电邮地址。
  4. 通行证会透过以下通行证媒体发出及储存:(i) 于网站及应用程式上购买之通行证,将储存于网站上的「我的购买」页面,应用程式中的「我的迪士尼尊享卡及更多」部分; 或 (ii) 透过其他网上销售渠道购买的通行证,通行证将发送到宾客之确认电子邮件 (统称,「通行证媒体」)。
  5. 宾客购买通行证后,将不可取消或更改通行证之有效日期及其他资料。
  6. 通行证只于通行证媒体上列明之日期或时段(如有)有效。未有于有效期当日使用之通行证,将作废而不设赔偿、退换或退款。
  7. 通行证不可转售,不得转让、退款、退换及须视乎供应情况而定。
  8. 通行证只供同一位宾客于其有效期内使用。本公司可要求宾客出示其个人身份证明或本公司所要求之其他资料以作核对用途。
  9. 通行证并不包括乐园之入场。宾客必须持有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之有效门票及入园预约。
  10. 本公司保留权利在任何时候拒绝接纳通行证、拒绝提供任何游乐设施及/或剧场表演之优先入场安排及/或拒绝进入任何表演之指定观赏区域,且毋须作出任何退款或赔偿 (i)通行证及/或其优惠被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目的; (ii) 如此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款被违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认为该情况有如此要求。
  11. 本公司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及不时 (i) 修订或补充此条款及细则;(ii) 指定或更改任何通行证、门票、导赏团、产品、服务、优惠、折扣或推广项目的价格、类别、有效期、可用性及/或不适用日子;及 (iii) 终止或暂停任何通行证、优惠、折扣或推广项目,并毋须作出任何赔偿、退换及/或退款。
  12. 适用于已选择的游乐设施之条款及细则:
    1. 在符合下文第12(v)段之规定下,通行证仅可于游乐设施之开放时间及/或指定时段(如适用)内使用及优先入场一次,且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再次进入该游乐设施,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游乐设施之优先入场。
    2. 通行证持有人须于已选择的游乐设施之特定通道出示存有其通行证之通行证媒体。通行证或特定通道均不保证即时入场或享用任何游乐设施。
    3. 进入或乘搭游乐设施须遵守该游乐设施之安全规则及其他适用条件。未能符合或通过乘搭要求或其他适用条件之宾客,不得进入或乘搭该游乐设施。
    4. 通行证并不包括于游乐设施内任何项目、设施、便利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迪士尼朋友见面或拍照环节)之即时、保证、预留或优先参与安排。宾客须遵守本公司不时就该游乐设施所订定之适用规则、指示、安排及/或营运要求。
    5. 如已选择的游乐设施于效日期之指定时段暂停开放,通行证可于同日另一指定时段使用一次以进入同一游乐设施;如游乐设施于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停止开放,通行证可在当日于另一个该通行证类别适用的游乐设施享用优先入场一次。取代之游乐设施受限于其供应情况、容纳人数及营运时间,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重複。恕不提供退款、延长有效期或其他赔偿。
  13. 适用于所有表演之条款及细则:
    1. 每一通行证持有人只可于通行证有效期当日任何指定时段使用进入指定观赏区一次。
    2. 指定观赏区内仅设非预先分配企位,先到先得。
    3. 通行证持有人须于观赏区入口处出示通行证,并须于「Pixar好友星空汇演」表演及夜间汇演开始前最少30分钟入场(或其他于通行证简介页面上标明之时间)。恕不接受逾时入场。
    4. 本公司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及不时更改:(a) 任何表演之时间;(b) 表演及/或指定观赏区域之地点、容纳人数、营运时间或安排;及/或 (c) 表演及/或指定观赏区域之任何其他事项,并毋须退款或作出任何赔偿。
    5. 如「Pixar好友星空汇演」表演因任何原因取消、暂停、改期及/或作出任何更改,将不设任何其他赔偿、退款或替代安排。
    6. 如夜间汇演于有效日期当日取消,于乐园内任何商店购物时享用港币120元折扣(「折扣优惠」)。使用折扣优惠时,宾客须于付款时亲身出示其通行证,并受以下条件约束:
      1. 折扣优惠只可使用一次。
      2. 折扣优惠只适用于取消当日,未于有于效期内使用之折扣优惠将视作放弃,恕不提供退款、延长有效期或其他赔偿。
      3. 此折扣优惠不适用于购买迪士尼珍藏币、照片、摄影服务、周大福珠宝、合作品牌商品 (包括FUJIFILM商品、Starbucks® 商品等)、非迪士尼产品(例如便利品、药物)、影音产品、奇妙礼品包、个人化服务、魔法化妆厅内之消费、于网上,或于乐园或酒店之任何商品店以外地方,预订、预购或购买的商品、奇妙揭揭乐及本公司不时指定的产品。
      4. 此折扣优惠不能与其他优惠或推广同时使用。
      5. 使用折扣优惠购买之所有商品均受印于原始销售收据背页之换货及退款政策约束;
      6. 商品数量有限,售完即止,且可能随时更改而毋须事先通知;及
      7. 本公司保留更改商品项目的价格及各商店的营业时间之唯一及绝对决定权。恕不提供退款、延长有效期或其他赔偿。
      除第13(v)及13(vi) 段明确规定外,就任何表演之取消、部分演出、延误、改期或其他更改,本公司毋须作出任何其他补偿、换领、退款或替代安排。
  14. 适用于剧场表演之条款及细则:
    1. 在符合下文第14(iv) 段之规定下,通行证仅可于有效日期当日之指定时段享有剧场表演之优先入场安排一次。通行证不得用于再次进入剧场表演,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游乐设施/或活动之优先入场。
    2. 剧场内仅设非预先分配座位,先到先得。
    3. 通行证持有人须于剧场表演入口出示通行证,并须分别于剧场表演开始前最少30分钟(或其他于通行证简介页面上标明之时间)。入场恕不接受逾时入场。
    4. 受限于供应情况、容纳人数及营运时间,(i) 如已选择的表演场次于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取消,通行证则可用于进入当日同一表演的其他时段一次及 (ii) 如已选择的表演当日没有其他场次,通行证则可用于当日额外进入通行证上列出的游乐设施一次。除上述安排外,概不设任何其他补偿、换领及/或退款。
    5. 本公司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及不时更改:(a) 剧场表演之时间;(b) 剧场表演之地点、容纳人数、营运时间或安排;及/或 (c) 剧场表演之任何其他事项,并毋须退款或作出任何赔偿。

适用于通行证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此通行证及其组成部分的发行和使用,以及进入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度假区」)和使用那里的设施均受限于 (i)此等条款及细则;(ii) 网站上通行证优惠页面和购买页面中列出的「优惠简介」,「产品资讯」及「注意事项 」,(iii) 于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iv) 于www.hongkongdisneyland.com中所示适用在相关地点或设施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乐园及酒店之规则),及 (v)本公司自行酌情决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时,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赔偿,(a) 制定或修改度假区全部或其任何部分应遵守的规则、(b) 更改或调整度假区或任何酒店、地点、游乐设施、表演、商店、餐厅、设施或活动设施的进入要求及营运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营运时间) 、(c) 于任何时段关闭或调整度假区或其任何部分运作、(d) 限制进入度假区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数目、类别或资格、(e) 暂停或取消任何游乐设施、设施、表演、活动设施或娱乐或营销项目、优惠或活动,及/或 (f) 设定购买任何产品的限额或使用任何服务或设施,在任何一情况下因容量、恶劣天气、特别活动等原因,以确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认为该情况有如此要求。
  2. 恕不接受不完整、已损毁或更改之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如遗失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恕不另外补发。
  3. 複製之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将不获接纳。如遭更改或篡改,通行证及通行证媒体将作废。本公司恕不会就因电脑或流动装置之故障、或未经授权之複製或交易之通行证所产生任何之损失或不便负责。本公司对任何通行证的遗失、损坏、伪造、盗窃或欺诈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概不负责(且不会就此类通行证进行补发)。 本公司就通行证的发行及使用的记录为最终及具决定性。
  4.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及其他语言编写,各文本之间如有歧异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5. 本公司拥有对此等条款及细则最终之解释权。
  6.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争议及与此通行证有关的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
  7. 此通行证约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法例提供。此通行证只可根据以上条款及细则在香港特区兑换。关于购买或兑换此通行证于其他地区是否合适或适用,本公司并未作出任何陈述。假如购买或兑换此优惠于任何司法权区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则此通行证将无效。选择购买或兑换此通行证之人士均为自发性参与,并须负责遵守当地法例(如适用及以该等法例的适用范围为限)。
  8. 以上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区法例约束且按其诠释。
  9. 以上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与购买此通行证的宾客之间的协议。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权利强制执行该协议任何条款。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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