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尊享卡 -“森林小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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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

  1. 迪士尼尊享卡“森林小天地”通行证 (“通行证”)只供通行证持有人本人于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于香港迪士尼乐园(“乐园”)“森林小天地”(“游乐设施”)之营运时间内优先入场一次。
  2. 通行证并不保证即时入场或游乐设施之轮侯时间。通行证持有人必须使用特定通道排队进入游乐设施及须在进入游乐设施时出示其有效的通行证。
  3. 通行证并不包括任何项目、设施、设备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见面或拍照活动)之即时、保证、预留或优先入场。宾客必须遵守游乐设施所适用之规则、指引、安排及/或由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本公司”)指定之营运安排。
  4. 通行证于本公司指定销售日期期间于乐园网站(“网站”)及乐园官方手机应用程式(“应用程式”),视乎各销售渠道供应情况和配额而定。
  5. 部分交易或功能可能需要使用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式。您同意自行负责满足这些要求。任何在旧版应用程式上购买的通行证均为最终交易,具有约束力,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不可取消、修改、兑换或退款。
  6. 如适用,受限于供应情况、营运容量或本公司自行酌情决定的其他考虑因素,本公司可决定及指定优先入场之时段。
  7. 在完成网上交易时,宾客须(i) 登入其MyDisney HK帐户;(ii) 提供付款方式资料及(iii) 其他本公司不时指定之个人资料。确认电子邮件将发送到付款时提供的电邮地址。
  8. 通行证会透过以下通行证媒体发出及储存:(i) 于网站上购买之通行证,将储存于网站上的“我的购买”页面,或 (ii) 于应用程式上购买之通行证,将储存于应用程式中的“我的迪士尼尊享卡及更多”部分(统称,“通行证媒体”)。
  9. 每次网站上及应用程式交易中可购买最多4张通行证。
  10. 宾客购买通行证后,将不可取消或更改通行证之类别、有效日期、时段或其他资料。
  11. 通行证只适用于通行证媒体上所注明之日期当日有效。于有效期当日未使用之通行证将作废而不设赔偿、退换及/或退款。
  12. 通行证并不包括进入乐园之门票。宾客必须持有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之有效门票方可进入乐园及使用通行证。入园预约受配额限制。
  13. 通行证不可转让、退换、退款、转售及视乎供应而定。
  14. 通行证只可使用一次进入游乐设施。通行证不适用于多次进出或透过任何其他方式进入游乐设施,或优先进入任何其他游乐设施。
  15. 本公司会根据每个游乐设施的安全指引来决定宾客是否可以进入该游乐设施。宾客未符合或通过游乐设施之要求或任何其他适用之规限,均不能进入游乐设施。
  16. 通行证只供同一位宾客于其有效期内使用。本公司可要求宾客出示其个人身份证明或本公司所要求之其他资料以作核对用途。
  17. 如游乐设施于通行证有效日期当日停止开放,通行证可于当日用于本公司于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cn/offers-discounts/disney-premier-access-1-attraction/, 上列出之游乐设施享用优先入场一次。取代之游乐设施受限于其供应情况、容纳人数及营运时间。恕不提供退款、延长有效期或其他赔偿。
  18. 如(i) 通行证及/或其权利被用于商业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用途;(ii)违反或不符合此等条款及细则;(iii)本公司认为情况需要,本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或兑换通行证或准许进入游乐设施及撤销或保留任何通行证权利,而不作任何退款,更换及/或赔偿
  19. 本公司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于各种情况下,随时及不时 (i) 更改通行证之价格及有效期;(ii) 游乐设施及/或活动之地点、容纳人数、营运时间或运作模式;(iii) 活动之指定迪士尼朋友;及/或 (iv) 通行证之任何其他方面,并毋须作出任何赔偿、退换或退款。
  20. 本公司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及不时:(i)修订或补充本条款及细则;ii)更改任何通行证、门票、导赏团、产品、服务、优惠、折扣或推广的价格,有效性及不适用日子; (iii)终止或暂停提供通行证、优惠、折扣或推广,并毋须作出任何赔偿、退换或退款。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此通行证及其组成部分的发行和使用,以及进入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度假区”)和使用那里的设施均受限于 (i)此等条款及细则;(ii) 网站上通行证优惠页面和购买页面中列出的“优惠简介”,“产品资讯”及“注意事项 ”,(iii) 于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条款及细则, (iv) 于www.hongkongdisneyland.com中所示适用在相关地点或设施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乐园及酒店之规则),及 (v)本公司自行酌情决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时,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赔偿,(a) 制定或修改度假区全部或其任何部分应遵守的规则、(b) 更改或调整度假区或任何酒店、地点、游乐设施、表演、商店、餐厅、设施或活动设施的进入要求及营运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营运时间) 、(c) 于任何时段关闭或调整度假区或其任何部分运作、(d) 限制进入度假区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数目、类别或资格、(e) 暂停或取消任何游乐设施、设施、表演、活动设施或娱乐或营销项目、优惠或活动,及/或 (f) 设定购买任何产品的限额或使用任何服务或设施,在任何一情况下因容量、恶劣天气、特别活动等原因,以确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认为该情况有如此要求。
  2. 恕不接受不完整、已损毁或更改之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如遗失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恕不另外补发。
  3. 恕不接受复制之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如遭更改或篡改,通行证及通行证媒体将作废。本公司恕不会就因电脑或流动装置之故障、或未经授权之复制或交易之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所产生任何之损失或不便负责。本公司对任何通行证或通行证媒体的遗失、损坏、伪造、盗窃或欺诈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概不负责(且不会就此类通行证进行补发)。 本公司就通行证及通行证媒体的发行及使用的记录为最终和决定性。
  4. 以上条款及细则以英文及其他语言编写,各文本之间如有歧异或矛盾,概以英文本为准。
  5.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就此争议及与此通行证有关任何问题之最终决定权。
  6. 此通行证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所提供。此通行证只适用于合资格宾客亲身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换取,并受其条款及细则所约束。本公司并不对此购买、兑换或使用此通行证于其他地区之合适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陈述。此外,假若购买、兑换或使用此通行证之参与于某区域被禁止或视为违法,此通行证将被视为无效。参与购买、兑换或使用此通行证之人仕均为自发性参与,并须负责遵守当地法律,如适用及以该等法律范围为限。
  7. 此等条款及细则要约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制定,并受该等法例约束且按其诠释。
  8. 此等条款及细则构成本公司与购买通行证的宾客之间的协议。任何不属于该协议的立约方的人士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行驶该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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