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慶祝襟章套裝換領活動 - 條款及細則
  1. 於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6月8日(「活動期」),每位「奇妙處處通」會員(「會員」)可按以下時間以及條款及細則於指定換領期(「換領期」)內在指定換領地點換領指定的「襟章」各一款,換完即止﹕
    指定換領地點﹕奇妙處處通會員服務中心(位於美國小鎮大街)及任何樂園內的商店
    1. 第一個星期﹕2024年5月5日至11日—小雪人
    2. 第二個星期﹕2024年5月12日至18日—小甘
    3. 第三個星期﹕2024年5月19日至25日—妙妙貓
    4. 第四個星期﹕2024年5月26至6月1日—茶煲太太
    5. 第五個星期﹕2024年6月2日至8日—輝兒、杜兒和路兒
  2. 會員可於各款襟章的指定換領期內到指定換領地點,親身換領每款襟章各一次,換領時需出示﹕(a)其當天用以入場之有效的個人會員卡及(b)印有其會員卡號碼或由本公司或指定供應商所發出指定印章的即日「合資格消費」收據正本一張,「合資格消費」列於下方第3條。
  3. 「合資格消費」指會員於活動期內(a)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內的商店單一消費滿港幣$100或以上或(b)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餐廳內之餐飲單一消費滿港幣$100或以上(戶外小食亭除外)。
  4. 「襟章」數量有限,並只限於其換領期及營運時間內換領,換完即止。
  5. 如需退貨,會員於退貨時必須把「襟章」及貨品一併退還。如未能以原包裝退還襟章,恕不安排退貨。
  6. 會員必須以其有效的「奇妙處處通」個人會員卡於換領當天進入樂園,方可換領任何襟章。如會員以其他方式進入樂園,將不能換領襟章。
  7. 所有賓客須持有有效門票或個人會員卡以進行入園預約。每一種類之門票或個人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如個別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8. 不論任何原因,會員若未能於指定期間換領襟章,恕不補發或更換、而本公司亦毋須作任何賠償。
  9. 此活動的禮遇不能用作轉售、轉讓、退款,並不能或作全部或部份換取現金或其他禮品。
  10. 此活動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例之規管下進行,並只適用於會員於當地親身換領襟章。本公司及其任何關聯實體並不表示參與此活動於其他地方為適當,或在其他法例不準許的任何管轄範圍此活動為無效。所有參與此換領活動的會員,必需對自己所在地的適用法律,及地方所容許的尺度付上法律責任。
  11. 此襟章、兌換券之發出及使用、產品及服務之提供、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度假區」)及使用其設施,均受限於(i)網站上的頁面之條款及細則及其他限制、條件或管制所約束(包括但不限於同一賓客可換領襟章之數量、種類、價格或其他襟章特性之限制),本公司可不時於「奇妙處處通」會員專頁、相關廣告、賓客傳訊及/或張貼於銷售、服務或換領地點的告示公佈相關之限制、條件或管制、及載於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 的「一般條款及細則」、(ii)載於會員專頁www.hongkongdisneyland.com/magic-access-members/ (「會員專頁」)的「奇妙處處通」條款及細則及「奇妙處處通」優惠條款及細則、(iii)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 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於在網站上之樂園及酒店之規則)、及(iv)其他由本公司隨時修訂的限制。本公司不會就任何隨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作另行通知。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及不予退款或補償的情況下(a)制定或修改整體或任何部分細則,(b)更改或調整入園要求,模式或其任何場地、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便利設施的運營(包括但不限於運營時間),(c)暫停開放樂園或其任何部分,(d)控制入園人數,(e)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或娛樂節目或營銷計劃、表演、產品及活動,和/或(f)限制購買任何產品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本公司可以不時地出於客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並為確保安全或秩序之目的或在其認為就當時的情況。
  12. 如(i)收據及/或襟章被用於商業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用途;(ii)違反或不符合此等條款及細則;(iii)HKITP認為情況需要,HKITP有權拒絕接受任何襟章之換領而不作任何退款及賠償。
  13.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i)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指定或更改任何襟章的價格及換領期;(iii)終止或暫停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
  14.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或與此活動有關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15. 如對此活動有關的條款及細則及其他事宜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本公司擁有對此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
  16.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或補充本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或暫停活動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17.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18. 此活動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所提供。此入園證祇適用於合資格賓客親身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換取,並受其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本公司並不對此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園證於其他地區之合適性或是否有所提供作出任何陳述。此外,假若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園證之參與於某區域被禁止或視為違法,此入園證將被視為無效。參與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入園證之人仕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律範圍為限。
  19.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之法律所管限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解釋。
  20. 此等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和每位參與此活動的會員之間各別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