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玩」2日優惠門票

查看所有特別優惠

重要事項
  1. 此優惠只適用於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6月29日(「優惠期」)期間在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指定網站(「指定網站」)購買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2日標準門票或2日小童/ 長者門票(「優惠門票」) 。
  2. 在指定網站完成交易時,賓客須提供個人名字、付款方式資料及其他本公司不時指定之個人資料。確認電子郵件將發給在指定網站購買優惠的賓客。
  3. 在使用優惠門票時 ,賓客及其同行賓客必須親身往樂園正門迴轉欄出示 (i) 透過指定網站購票時所用付款方式證據 (例如: 出示網上購票時用於付款的實體付款卡或賓客行動裝置上的電子錢包); (ii) 就該網上購票發出的確認編號; 及(iii) 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附帶照片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其為購票時所用付款卡持有人或電子錢包註冊用戶的身份。
  4. 此優惠不適用於其他類型門票或透過指定網站以外的其他銷售渠道或地點購買。
  5. 每張優惠門票連同一張電子優惠券(「電子優惠券」) 一起發出。電子優惠券適用於樂園內之任何商品店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即可享有港幣$50折扣優惠。
  6. 優惠門票及電子優惠券只供購買優惠門票的賓客或其家人或朋友(「同行賓客」) 使用。
  7. 每張優惠門票及電子優惠券在其有效期內必須由同一位賓客或同行賓客使用。本公司可要求賓客或同行賓客出示其個人身份證明或本公司所要求之其他資料以作核對用途。
  8. 持有優惠門票的賓客及同行賓客須於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作首次入園及第二次入園須於首次入園後6天內。優惠門票受樂園的營運時間限制,並可能隨時和不時更改。賓客請於購買門票時,查閱最新樂園營業時間。
  9. 未有於門票上所列印的最後有效日期或之前使用之優惠門票將作廢而不設賠償、退換或退款。
  10. 載於優惠門票的電子優惠券適用於使用優惠門票入園當日
  11. 未有按照此等條款及細則使用的優惠門票及電子優惠券將作廢而不設賠償、退換或退款。
  12. 進入樂園時,每位賓客須出示其門票及讓本公司為其拍照(或出示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以作核對之用。若再次進入樂園,必須出示門票、手印、為其拍攝之照片及/或本公司可能不時規定之身份證明。不接受拍照之賓客或其小童,可於進入樂園前,與演藝人員查詢有關本公司可能不時提供的其他驗證安排#
    *個人身份證明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護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3至11歲小童而言: 學校手冊、或者出生證明連同其他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就12至25歲之全日制學生而言: 學校手冊或附帶照片的全日制學生證)。
    #其他驗證安排的例子可能包括相關賓客向演藝人員出示其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及印有其姓名或以電子方式存儲其姓名的門票。已記錄之姓名不可更改。
    若本公司無法核實任何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
  13. 所有賓客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作入園預約。賓客只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進行其首次入園預約。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14. 優惠門票及電子優惠券均不可全部或部分轉售、轉讓、退款及退換,以兌換現金或換取任何其他產品,且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或折扣一並使用。
  15. 已購買「奇妙處處通」會員卡 (「奇妙處處通」) 或其他樂園門票、優惠券或其他產品之賓客,並不享有此優惠下之換票或退款安排。
  16. 本公司有權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或更改 (i) 樂園內遊樂設施、商品店及餐飲或其他地點之數目,(ii) 任何遊樂設施、商品店及餐飲或其他地點之地點、容納人數、營運時間或運作,及/或(iii) 任何遊樂設施、商品店及餐飲或其他地點之任何其他方面,並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17. 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准許兌換及使用任何優惠門票或電子優惠券、及拒絕或撤銷此優惠的任何優惠而毋須賠償、退款、退換(i)在此優惠下的優惠門票,電子優惠券及/或優惠被用於商業目的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 (ii) 如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被違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18.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 指定或更改任何門票、導賞團、產品、服務、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的價格、有效期及/或不適用日子;及 (iii) 終止或暫停此優惠或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並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優惠門票升級的條款及細則
  1. 在入園當日,使用優惠門票的合資格賓客或同行賓客可親身到訪樂園內的「奇妙處處通」會員服務中心支付適用差額將其優惠門票升級至「奇妙處處通」,差額之釐定視乎購買優惠門票時之正價及門票升級時所選擇的「奇妙處處通」種類之正價 。如選擇「奇妙處處通」之價格比優惠門票低,此升級將不獲退款。獲升級的「奇妙處處通」有效期為一年,由賓客以優惠門票第一次入園當日起計算。優惠門票之最後一天使用日過後,不可升級至「奇妙處處通」。
  2. 就計算優惠門票升級之差額而言:
    1. 就優惠門票而言:
      1. 優惠門票中每張2日標準優惠門票及2日小童/ 長者優惠門票價值分別為港幣$949及港幣$715;
    2. 須視乎門票升級時所選之「奇妙處處通」種類之正價(按情況而定)。
  3. 優惠門票升級受限於 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列出的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
適用於電子優惠券的條款及細則
  1. 電子優惠券只可於樂園內之任何商品店購買任何商品 (下文第 23段所述的項目除外)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時使用。
  2. 電子優惠券不適用於購買迪士尼珍藏幣、照片、攝影服務、GODIVA、周大福珠寶、PANDORA 系列珠寶、限量版徽章、合作品牌商品(包括樂高®、Starbucks®及Wooderful Life系列商品等) 、非迪士尼產品/便利品 (例如藥物) 、影音產品、個人化服務、刺繡服務、魔法化妝廳內之消費、網上商品、奇妙揭揭樂、慈善產品及本公司不時指定的產品。
  3. 每張電子優惠券只可使用一次,必須在入園當日使用載有電子優惠券的優惠門票及於付款時出示載有電子優惠券的有效優惠門票方可使用。
  4. 每宗單一交易只可使用一張優惠券。電子優惠券不可與其他折扣或推廣優惠一同使用(包括任何「奇妙處處通」會員餐飲及購物優惠、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官方網站下載或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酒店派發之餐飲及購物折扣優惠券及香港迪士尼演藝人員餐飲及購物折扣優惠)。
  5. 所有使用商品購物優惠電子優惠券出售之商品受退換貨條件約束,該條款印於貨品收據上。
  6. 電子優惠券之兌換及使用須視乎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當時的貨源供應情況及指定商品店的營運時段而定。
  7. 如商品交易在扣除任何退款或換貨後之交易額低於電子優惠券所要求的淨交易額,電子優惠券將被取消。收到退款或換貨的賓客須向本公司支付及退回所獲得的任何折扣、禮遇及優惠金額,及換領之禮品 (如適用)。
適用於此優惠的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及其組成部分、以及發出及使用以此優惠及其組成部分,及進入樂園或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均受限於 (i) 於香港迪士尼樂園網站www.hongkongdisneyland.com(「網站」)所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 此等條款及細則及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於樂園之規則及酒店規則與條例),及 (iv) 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賠償、退換或退款,(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 (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 (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 (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表演、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體驗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複製之優惠門票將不獲接納。不完整、遭損壞或被更改的優惠門票即作廢,並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如遺失優惠門票,恕不另外補發。任何遺失、損毀、偽造、偷竊、欺詐或未經授權使用之優惠門票,本公司將不會承擔責任或補發。本公司就發出及使用優惠門票的記錄為最終及具決定性。
  3.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其他語言編寫,各文本之間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4. 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
  5.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有關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6. 此優惠要約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法例提供。此優惠只可根據以上條款及細則在香港特區兌換。關於購買或兌換此優惠於其他地區是否合適或適用,本公司並未作出任何陳述。假如購買或兌換此優惠於任何司法權區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則此優惠將無效。選擇購買或兌換此優惠之人士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例的適用範圍為限)。
  7.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區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
  8. 以上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購買此優惠的賓客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訂購、發行或提供門票、導賞團、其他產品及服務時或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處理有關要求或查詢、執行商務交易上的條款、向你傳送行政資料、用於我們的內部業務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統計目的或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我們需要你就必須填寫的欄目提供個人資料。如你未能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個人資料可被移交給參與履行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士。你可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personal-data-transferees 參閱個人資料承讓人類別名單。你可以要求存取或要求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至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聯絡個人資料經理以遞交此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