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Disney HK計劃條款及細則

重要事項

  1. 「MyDisney HK」計劃是由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 (「本公司」) 營運,專為與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相關的賓客體驗而設。「MyDisney HK」與其他「MyDisney」計劃無關,亦不提供旗下計劃的優惠。除本公司另有說明外,凡於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mydisneyhk/ 登記成為MyDisney HK計劃會員並持有有效的「MyDisney HK帳戶」的賓客 (該等賓客,「已登記賓客」及其登記帳戶,「MyDisney HK帳戶」),均可享有MyDisney HK計劃條款及細則中的MyDisney HK優惠,但須受本條款及細則以及本公司就有關優惠所指定的所有其他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2. MyDisney HK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購買或預訂交易 (「合資格交易」):
    1. 於2025年3月31日下午3:00 (香港時間) 至2026年9月29日下午2:59 (香港時間) 期間 (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期間) 在本公司指定的網頁上完成交易;
    2. 已登記賓客必須 (i) 在進行有關交易前登入MyDisney HK帳戶,(ii) 在指定網頁完成交易,及 (iii) 在交易完成時其MyDisney HK帳戶仍是登入之狀態;
    3. 符合本公司不時指定的所有其他條件。
    任何不符合所有條件的交易,將不提供優惠、賠償、兌換或退款。
  3. 優惠受限於 (a) 有關優惠或相關產品或服務的有效期及不適用日期;(b) 有關優惠或相關產品或服務的供應情況;(c) 有關遊樂設施、設施或地點的營業時間、容納人數及進入要求;(d) 可能限制所分配優惠的數量、類型、價值及其他特點的控制措施,或可能限制向其提供優惠的已登記賓客的數目或資格,或為其提供優惠的交易 (例如,某些優惠及特點可能有限地提供給一群特選的已登記賓客或特定的交易類型, 或會員購買商品的數量可能會受到限制) (該等限制統稱為 (「優惠限制」) ;及 (e) 本公司可不時在本「MyDisney HK計劃條款及細則」,或在香港迪士尼樂園官方網頁www.hongkongdisneyland.com/(「網頁」)、相關廣告、賓客通訊及/或在遊樂設施、設施或銷售或服務地點展示的通告及/或告示牌中公布的其他適用條款及細則。已登記賓客確認本公司可按其絕對酌情權隨時及不時釐定或更改本第3段所述之任何事項,而毋須另行通知。
  4. 本公司並非為其他商戶提供之產品及/或服務之供應商 (統稱「其他商戶優惠」),而該等其他商戶並不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機構或作為其代理提供其他商戶優惠。本公司並不會就其他商戶優惠作出任何申述或保證。在適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恕不承擔已登記賓客或任何其他人因其他商戶優惠引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成本、費用、收費、稅項、損壞、申索、索求、法律程序、訴訟、義務或責任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性質的傷害、損壞、損失或費用) 負責。本公司恕不負責解決因任何其他商戶優惠引起的任何爭議。其他商戶優惠的提供和使用可能受其供應商所定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5. 所有賓客須在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前,須持有有效入園預約及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6. 發出及使用的MyDisney HK優惠、門票、客房、優惠券、產品及服務之提供,及進入樂園、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酒店(「酒店」)或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以及使用其設施均受限於 (i) 於網站所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 此等條款及細則、酒店條款及細則,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於樂園及/或酒店之規則),及 (iv) 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 (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表演、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賠償。
  7. 使用酒店提供的產品、服務、設施或康樂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酒店停車場)須受供應情況限制,並須支付適用的費用,而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可隨時及不時自行酌情決定更改有關供應情況及收費。有關適用收費及其他詳情,請參閱網站。
  8. 倘若本公司全權判斷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則本公司可拒絕接受任何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拒絕接受或准許換領及使用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及拒絕或撤銷任何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兌換或退款:(i) 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用於商業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ii) 違反或不遵守任何條款及細則;及/或 (iii) 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情況。
  9.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本條款及細則;(ii) 指定或更改任何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產品、服務、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的價格、有效期及/或不適用日子;及 (iii) 終止或暫停此優惠或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
MyDisney HK樂園奇妙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如在網站購買本公司不時指定的樂園門票 (「合資格門票」),將獲得由本公司以實體或電子形式發出的優惠券一張 (「購票優惠券」)。購買並非指定為合資格門票的門票或其他產品,將不會獲發購票優惠券。
  2. 不論購買的門票數量、種類及價值,每位已登記賓客於同一合資格交易中最多只可獲得一套購票優惠券。
  3. 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或更改此優惠的優惠限制,包括但不限於合資格門票的數量、種類、價值或其他特點。
  4. 購票優惠券僅供獲發優惠券的合資格會員使用。已登記賓客必須親身前往換領地點出示優惠券和相關的合資格門票方可使用。
  5. 購票優惠券只適用於使用合資格門票入園當日有效,不包括本公司指定的不適用日子。
MyDisney HK樂園奇妙優惠之購物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可憑其購票優惠券享用以下各項購物優惠一次:
    1. 於樂園之廣場時尚店或安仔玩具箱換領本公司指定的特別禮品一份 (僅適用於購買合資格門票);及
    2. 於樂園內之任何商品店 (「樂園商品店」) 或任何酒店內之任何商品店 (「酒店商品店」) ,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即可換領一張港幣$50商品折扣優惠券。
  2. 優惠券不可用於極光糖果屋、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的香港迪士尼商店、東薈城名店倉的香港迪士尼樂園尋寶店,或度假區以外任何其他銷售點。
  3. 每筆交易僅可使用一張商品折扣優惠券。
  4. 商品折扣優惠券不適用於購買迪士尼珍藏幣、照片、攝影服務、GODIVA、周大福珠寶、PANDORA 系列珠寶、限量版徽章、合作品牌商品(包括樂高®、Starbucks®及Wooderful Life等)、非迪士尼產品/便利品、(例如藥物)、影音產品、個人化服務、刺繡服務、魔法化妝廳內之消費及於網上或於樂園或酒店之任何商品店以外地方,預訂、預購或購買的商品、奇妙揭揭樂及本公司不時指定的產品。
MyDisney HK樂園奇妙優惠之餐飲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可憑其購票優惠券於以下樂園內的戶外小食亭、餐桌服務或快餐服務餐廳,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可享港幣$50餐飲折扣:
    1. 樂園內的戶外小食亭:
      1. 大街市集;
      2. 小鎮雪糕店;
      3. 美國小鎮大街爆谷、冰凍雪條售賣點;
      4. 明日世界爆谷、冰凍雪條售賣點;
      5. 能量站;
      6. 幻想世界熱狗、粟米、冰凍雪條售賣點;
      7. 幻想世界爆谷、冰凍雪條售賣點;
      8. 小小世界雪糕屋;
      9. 探險世界韓式魷魚、火雞腿、冰凍飲品、冰凍雪條售賣點;
      10. 加利布尼燒烤;
      11. 灰熊山谷爆谷售賣點;
      12. 翠絲小食車;
      13. 迷離莊園冰凍雪條售賣點;
      14. 幸運黃金石小食亭;
      15. 森林美食站。
    2. 樂園內的快餐服務餐廳:
      1. 笑匠歡宴坊;
      2. 火箭餐廳;
      3. 彗星餐廳;
      4. 領航者薈館;
      5. 皇室宴會廳;
      6. 阿德爾港畔餐廳。
    3. 樂園內的餐桌服務餐廳:
      1. 大街餐廳由Coca-Cola®呈獻;
      2. 大冒險家餐廳。
  2. 請參閱樂園網站或樂園手機應用程式有關詳情、地點及其服務時段。
MyDisney HK酒店奇妙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在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offers-discounts/?type=offer-type-vacation-package,offer-type-rooms,offer-type-mydisneyhk進行合資格交易,預訂酒店之指定住宿,並於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29日期間入住時可獲一張優惠券 (「酒店住宿優惠券」)。
  2. 不論預訂之酒店房間的數目、客房類型及價格,每位已登記賓客於同一合資格交易中最多只可獲得一張酒店住宿優惠券。
  3. 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或更改此優惠的優惠限制,包括但不限於酒店房間預訂的數目、類型、價格或其他設施。
  4. 酒店住宿優惠券只供已登記賓客享用,已登記賓客須親身前往兌換地點出示其優惠券及相關酒店房門卡套。
  5. 酒店住宿優惠券只可於優惠券上所列明的有效期內及已登記賓客於酒店住宿期間使用,本公司指定之任何不適用日子除外。
MyDisney HK酒店奇妙優惠之購物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可憑其酒店住宿優惠券享用以下各項購物優惠一次:
    1. 於任何酒店之商品店換領本公司指定的特別禮品一份;及
    2. 於樂園內之任何商品店 (「樂園商品店」) 或任何酒店內之任何商品店 (「酒店商品店」) ,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即可換領一張港幣$50商品折扣優惠券。
  2. 優惠券不可用於極光糖果屋、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的香港迪士尼商店、東薈城名店倉的香港迪士尼樂園尋寶店,或度假區以外任何其他銷售點。
  3. 每筆交易僅可使用一張商品折扣優惠券。
  4. 商品折扣優惠券不適用於購買迪士尼珍藏幣、照片、攝影服務、GODIVA、周大福珠寶、PANDORA 系列珠寶、限量版徽章、合作品牌商品(包括樂高®、Starbucks®及Wooderful Life等)、非迪士尼產品/便利品、(例如藥物)、影音產品、個人化服務、刺繡服務、魔法化妝廳內之消費及於網上或於樂園或酒店之任何商品店以外地方,預訂、預購或購買的商品、奇妙揭揭樂及本公司不時指定的產品。
MyDisney HK酒店奇妙優惠之餐飲優惠
  1. 已登記賓客可憑其購票優惠券於以下酒店內的餐桌服務或快餐服務餐廳,單筆交易消費淨額滿港幣$500或以上,可享港幣$50餐飲折扣:
    1. 酒店內的快餐服務餐廳:
      1. 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星航圖咖啡廳。
    2. 酒店內的餐桌服務餐廳:
      1. 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翠樂庭餐廳;
      2. 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華特餐廳;
      3. 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晶荷軒;
      4. 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雲龍軒;
      5. 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芊彩餐廳;
      6. 迪士尼好萊塢酒店藝彩廚;
      7. 迪士尼好萊塢酒店留映廳;
    請參閱樂園網站或樂園手機應用程式餐廳詳情、地點及其服務時段。
  2. 如要於酒店餐桌服務餐廳使用此優惠,必須提前預訂。如欲預訂或查詢,請致電 (852) 3510-6000 (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 或 (852) 3510-2000 (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 或 (852) 3510-5000 (迪士尼好萊塢酒店)。
MyDisney HK計劃的其他條款及細則
  1. 除另有注明外,本條款及細則所指的「門票」、「通行證」、「優惠券」及「確認」指由本公司有效發行的,印有真實及完整的二維碼、條碼、確認編號或其他入場或兌換證明(如適用)的印刷及/或電子門票、通行證、優惠券及確認。
  2. 每次合資格交易發出的每項優惠只可使用一次。每筆交易中只能使用一張優惠券及一項優惠。本公司就發出及使用優惠保留的記錄為最終及具決定性。
  3. 產品及服務必須在相關門票、通行證、優惠券及確認上所列印的有效日期內換領並使用,或者(倘未有列印有效日期)按適用於有關門票、通行證、優惠券、確認、產品的條款及細則所指定使用。於指定有效期內未經使用的門票、通行證、優惠券、確認、產品及服務將會失效,恕不賠償、退款或換貨。
  4. 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如遭損壞、被複製或更改即作廢。如遺失門票、通行證、優惠券或確認,恕不另外補發。
  5. 除非本公司另有明確規定,所有優惠券及優惠不設退款、退換、兌換全部或部份現金,或換取其他產品或折扣優惠。
  6. 與商品折扣和兌換相關的附加條款及細則如下:
    1. 所有使用MyDisney HK優惠出售之商品受退換貨條件約束,該條款印於貨品收據上。
    2. 商品折扣或兌換券(各自稱為「商品券」)必須於指定的有效期內在指定的商品地點使用。
    3. 購買或兌換時須出示商品券(如適用)。經列印商品券一經使用即可予以收回。
    4. 商品項目換完即止。倘某一特定類別或款式的商品項目缺貨,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可(但無義務)提供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全權酌情釐定為合適的其他替代性商品項目兌換或折扣,而不作事先通知。
    5. 本公司保留權利,以按其全權酌情權釐定商品項目的價格及更改商品地點的營業時間。
    6. 商品券不適用於購買迪士尼珍藏幣、照片、攝影服務、GODIVA、周大福珠寶、PANDORA 系列珠寶、限量版徽章、合作品牌商品(包括樂高®、Starbucks®及Wooderful Life等)、非迪士尼產品/便利品、(例如藥物)、影音產品、個人化服務、刺繡服務、魔法化妝廳內之消費及於網上或於樂園或酒店之任何商品店以外地方預訂、預購或購買的商品、奇妙揭揭樂及本公司不時指定的產品。
    7. 如合資格交易在扣除任何退款或換貨後之交易額低於MyDisney HK優惠所要求的淨交易額,MyDisney HK優惠將被取消。收到退款或換貨的已登記賓客須向本公司支付及退回所獲得的任何折扣、禮遇及優惠金額,及換領之禮品 (如適用)。
  7. 與禮品和贈品相關的附加條款及細則如下:
    1. 本公司保留隨時及不時決定或更改特別禮品的種類、設計及其他方面之唯一決定權;及
    2. 特別禮品的兌換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發,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如已登記賓客因任何原因未能換領特別禮品,本公司將不會補發或不設其他賠償。
  8. 與餐飲推廣、折扣及兌換有關的一般條款及細則如下:
    1. 餐飲推廣、折扣或兌換券(「餐飲券」)僅限在指定餐廳使用(於餐飲券列明),且必須在指定有效期內使用。
    2. 於訂餐及付款時須出示餐飲券。經列印餐飲券一經使用即可予以收回。
    3. 憑餐飲券兌換餐飲項目,視乎兌換時餐飲項目的供應情況及指定餐飲地點的營業時間而定。
    4. 賓客可參閱樂園導覽地圖,以了解快餐服務及餐桌服務餐廳及戶外小食亭的位置,以及參閱www.hongkongdisneyland.com/dining或樂園手機應用程式,以了解樂園及酒店各餐廳的位置及營業時間。
    5. 按原價收取10%服務費 (如適用)。
  9. 使用酒店提供的產品、服務、設施或康樂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酒店停車場)須受供應情況限制,並須支付適用的費用,而香港國際主題樂園可隨時及不時自行酌情決定更改有關供應情況及收費。有關適用收費及其他詳情,請參閱網站。
  10. 優惠券及優惠禮遇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或折扣優惠一同使用(包括其他MyDisney HK優惠、演藝人員優惠、「奇妙處處通」會員折扣優惠、生日禮遇或續會優惠)。
  11. 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或更改:(a) 可使用優惠換領的任何商品或餐飲項目的種類、設計或其他特點;(b) 商品及餐飲項目的價格;(c) 各指定餐廳的菜單;及(d) 指定換領地點的營業時間。
  12. 優惠只適用於進行合資格交易的已登記賓客,且不可轉讓。優惠 (包括折扣) 僅供已登記賓客個人使用,不得用於獲取或購買項目、服務、折扣或其他優惠以轉售這些項目、服務、折扣或其他優惠。優惠(包括折扣) 不得出售、換取或交換任何商品、服務或優惠。
  13. 已登記賓客須提供個人名字及其他本公司不時指定之個人資料作核對身份之用或其他用途。如果不能證明其身份或其他使用優惠券的資格,或發生下文第44段所述的任何情況,本公司可拒絕接受任何代金券和拒絕提供任何優惠。
  14. 本公司有權隨時於任何以下情況或懷疑為以下情況拒絕接受、撤銷和/或暫停任何MyDisney HK帳戶 (及相應的MyDisney HK優惠) 及/或拒絕、暫停或終止與該帳戶相關的任何優惠,恕不退款或作出賠償:
    1. 如果MyDisney HK帳戶用於該帳戶註冊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進行交易或兌換優惠;
    2. 如果賓客同時擁有一個以上MyDisney HK帳戶;
    3. MyDisney HK帳戶及/或相關優惠用於商業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  
    4. 如果違反或不完全遵守此等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一項、樂園規則或酒店規則與條例; 或任何適用的法例、規則、條款或細則;
    5. 作出任何危險、違法、無禮、破壞、不當、損害網站或度假區的任何地方之正常運作或有損其他賓客之體驗的行為;
    6. 為保障安全、治安或秩序;或
    7. 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情況。
  15.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對MyDisney HK計劃及優惠有關的爭議及任何其他事項之最終決定權。
  16. 本公司保留隨時及不時添加、刪除及/或更改適用於有關優惠的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或暫停MyDisney HK計劃、任何MyDisney HK帳戶及/或任何MyDisney HK優惠的權利,且無需作出任何通知。
  17. 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法律提供MyDisney HK計劃、MyDisney HK帳戶及相關優惠。本公司概不聲明在其他地方使用MyDisney HK計劃或使用MyDisney HK帳戶或相關優惠屬適當或可用,並且在法律禁止或限制參與該計劃或使用該帳戶或優惠的任何司法管轄區中,相關優惠均屬無效。選擇參加MyDisney HK計劃或使用帳戶或優惠的會員屬其主動選擇,並負責在其適用的範圍內遵守當地法律。
  18. 除由本公司提供的適用於相關數據收集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的特別修訂外,與提供及使用MyDisney HK帳戶以及相關優惠、產品或服務有關的個人數據,將根據網站上所載的適用隱私政策持有、處理及使用。
  19. 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
  20.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21.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的版本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22. 此等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及每位已登記賓客之間各別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訂購、發行或提供門票、導賞團、其他產品及服務時或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處理有關要求或查詢、執行商務交易上的條款、向你傳送行政資料、用於我們的內部業務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統計目的或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我們需要你就必須填寫的欄目提供個人資料。如你未能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個人資料可被移交給參與履行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士。你可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privacy-legal/ 參閱個人資料承讓人類別名單。你可以要求存取或要求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至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聯絡個人資料經理以遞交此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