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人員住宿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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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人員酒店住宿特別優惠:Behind-The-Scenes Getaway

重要事項
  1. 此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演藝人員 (定義如下)(「合資格演藝人員」):
    1. 年滿18歲或以上;
    2. 須持有效藍色、黃色、紅色及粉紅色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工作證之演藝人員及/或持有效藍色華特迪士尼公司工作證之僱員(演藝人員或僱員統稱為「演藝人員」,其工作證統稱為「演藝人員工作證」;
    3. 於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7月10日期間透過指定網上預訂或致電香港迪士尼樂園訂房中心 (+852)1-830-830預訂迪士尼好萊塢酒店(「酒店」)之標準客房住宿一晚,入住日期只適用於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7月11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及退房日期為2025年7月12或之前;及
    4. 須為其中一位入住酒店房間之賓客。
  2. 如享用此優惠,須在入住前最少1天預訂。
  3. 合資格演藝人員知悉由於酒店外圍優化工程,酒店房間景觀會受阻,另外部分酒店設施或會暫時關閉。
  4. 合資格演藝人員入住時須出示其有效演藝人員工作證以供核實。如未能核實有關此優惠所須之合資格條款,將收取房間之現行定價(於入住當時計算)。
  5. 「房間費用」包括 : (i) 此優惠之特別定價(供應量須視乎供應情況和優惠限制,有關限制之定義詳情列於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hotel-general-terms-conditions/ (「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 ) ; (ii)下列第6段所述之任何附加費;(iii) 費用(i) 及(ii) 項之10%服務費;(iv) 任何附加項目的額外費用及 (v) 費用(i),(ii) 及(iv) 項之適用的政府稅。
  6. 入住同一酒店房間的第三及第四位12歲或以上的賓客(「額外賓客」)須繳付每人每晚港幣$200之附加費(另收10%服務費及適用的政府稅)。
  7. 客房及預訂須視乎供應情況和數量限制而定,客房類型、定價及分配任何房間的其他功能、促銷、優惠、套票或折扣問題 (統稱,「利益限制」) 。賓客須承認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可隨時自行決定或更改客房供應情況、任何促銷、優惠、套票或折扣,及或利益限制,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8. 受限於上述第6段,每間酒店房間最多可容納4位賓客。每個酒店房間須至少有一位成人賓客入住。
  9. 預訂時須為每個預訂繳付全額房間費用。
  10. 每位演藝人員於同一日入住及退房日期期間,最多可預訂3間的酒店房間。
  11. 用作授權支付其住宿期間的酒店消費之信用卡必須為合資格演藝人員名下所有。
  12. 無論任何情況,任何賓客姓名均不能更改。
  13. 合資格演藝人員不能取消或更改已預訂之房間。如需取消預訂或未按預訂日期入住(no show),本公司會收取酒店住宿費用及房間費用 (ii) 及(iii) 項。
  14. 此優惠不設佣金。
  15. 此優惠不包括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 。賓客須持有有效樂園門票及進行入園預約方可進入樂園。
  16. 所有賓客須在進入樂園前以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進行入園預約。每一種類之門票或會員卡之樂園預約均受配額限制。如個別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適用於此優惠之其他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客房、產品及服務之提供,及進入酒店、樂園及/或香港迪士尼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以及使用其設施均受限於 (i) 於hongkongdisneyland.com (「網站」)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 此等條款及細則、酒店條款及細則,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樂園」及/或酒店之規則);及 (iv) 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賠償、退換或退款;(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 ;(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表演、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體驗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此優惠及可換領的優惠不可轉售、不可轉讓、不可退換及不可退款,全部或部份兌換現金或作現金使用,或換取其他產品。並且不得與其他門票及優惠券促銷或折扣一起使用。
  3. 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准許兌換及使用任何此優惠的任何優惠、及/或拒絕或撤銷此優惠的任何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i)在此優惠下的優惠被用於商業目的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ii) 如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被違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4.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 更改任何不適用日子及(iii)在任何情況下,隨時及不時終止或暫停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5. 此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折扣或禮遇一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尊享酒店優惠」及「奇妙處處通」會員優惠) 。
  6.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及其任何組成部分有關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7. 此條款及細則,均由本公司解釋並具有最終及決定權。
  8.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9. 此優惠要約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法例制定,並受該等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關於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優惠於其他地區是否合適或適用,本公司並未作出任何陳述。假如購買、兌換或使用優惠於任何司法權區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則此優惠將無效。選擇參與此優惠之人士均為自發性購買、兌換或使用,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例的適用範圍為限)。
  10.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11. 以上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使用此優惠的合資格演藝人員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演藝人員酒店住宿連自助晚餐特別優惠:Behind-The-Scenes Getaway

重要事項
  1. 此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演藝人員 (定義如下)(「合資格演藝人員」):
    1. 年滿18歲或以上;
    2. 須持有效藍色、黃色、紅色及粉紅色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工作證之演藝人員及/或持有效藍色華特迪士尼公司工作證之僱員(演藝人員或僱員統稱為「演藝人員」,其工作證統稱為「演藝人員工作證」;
    3. 於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7月10日期間透過指定網上預訂或致電香港迪士尼樂園訂房中心 (+852)1-830-830預訂迪士尼好萊塢酒店(「酒店」)之標準客房住宿一晚,入住日期只適用於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7月11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及退房日期為2025年7月12或之前;及
    4. 須為其中一位入住酒店房間之賓客。
  2. 如享用此優惠,須在入住前最少1天預訂。
  3. 合資格演藝人員知悉由於酒店外圍優化工程,酒店房間景觀會受阻,另外部分酒店設施或會暫時關閉。
  4. 合資格演藝人員入住時須出示其有效演藝人員工作證以供核實。如未能核實有關此優惠所須之合資格條款,將收取房間之現行定價(於入住當時計算)。
  5. 「房間費用」包括:(i) 此優惠之特別定價(供應量須視乎供應情況和優惠限制,有關限制之定義詳情列於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hotel-general-terms-conditions/ (「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 ); (ii)下列第6段所述之任何附加費; (iii) 費用(i) 及(ii) 項之10%服務費; (iv) 任何附加項目的額外費用及 (v) 費用(i),(ii) 及(iv) 項之適用的政府稅。
  6. 入住同一酒店房間的第三及第四位12歲或以上的賓客(「額外賓客」)須繳付每人每晚港幣$200之附加費(另收10%服務費及適用的政府稅)。此附加費只包括額外賓客入住酒店的費用,並不包括額外賓客之任何其他套票內容。
  7. 客房及預訂須視乎供應情況和數量限制而定,客房類型、定價及分配任何房間的其他功能、促銷、優惠、套票或折扣問題 (統稱,「利益限制」) 。賓客須承認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本公司」)可隨時自行決定或更改客房供應情況、任何促銷、優惠、套票或折扣,及或利益限制,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8. 受限於上述第6段,每間酒店房間最多可容納4位賓客。每個酒店房間須至少有一位成人賓客入住。
  9. 預訂時須為每個預訂繳付全額房間費用。
  10. 每位演藝人員於同一日入住及退房日期期間,最多可預訂3間的酒店房間。
  11. 用作授權支付其住宿期間的酒店消費之信用卡必須為合資格演藝人員名下所有。
  12. 無論任何情況,任何賓客姓名均不能更改。
  13. 合資格演藝人員不能取消或更改已預訂之房間。如需取消預訂或未按預訂日期入住(no show) ,本公司會收取酒店住宿費用及房間費用 (ii) 及(iii) 項。
  14. 此優惠不設佣金。
  15. 此優惠不包括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 。賓客須持有有效樂園門票及進行入園預約方可進入樂園。
  16. 所有賓客須在進入樂園前以有效的門票或會員卡進行入園預約。每一種類之門票或會員卡之樂園預約均受配額限制。如個別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
酒店晚餐之條款及細則
  1. 每位合資格演藝人員購買此優惠每間有效酒店房間均可兌換兩位迪士尼好萊塢酒店之藝彩廚自助晚餐。此優惠包括之自助晚餐不可退款、轉讓、退換、全部或部份兌換現金或作現金使用,或換取其他產品;亦不可與其他推廣或優惠一同使用。
  2. 自助晚餐只可於入住酒店當天享用。合資格演藝人員可於藝彩廚接待處提供其酒店房間號碼以兌換自助晚餐。為免生疑,使用此優惠所預訂的每間有效酒店房間只可兌換兩位自助晚餐,不論酒店住宿晚數及入住酒店房間的賓客人數多少。
  3. 自助晚餐只適用下午5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於藝彩廚享用。
  4. 餐飲安排視乎供應情況及本公司營運時間而定。如欲特定入座時間,建議提前預訂。查詢及預訂請致電(+852) 3510-5000。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或更改此優惠包括自助晚餐之地點。
  5. 任何在餐廳的額外消費將按現行之定價收取,並加收 10% 的服務費。
  6. 本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權利決定、更改或調整每間餐廳包括藝彩廚以下各方面:(a)餐飲項目之價格; (b)菜單; (c) 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d) 容納量;及(e)入座人數及資格。賓客亦可參閱hongkongdisneyland.com/dining內有關餐廳地點及其運作時段。
適用於此優惠之其他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客房、產品及服務之提供,及進入酒店、樂園及/或香港迪士尼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以及使用其設施均受限於 (i) 於hongkongdisneyland.com (「網站」)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 此等條款及細則、酒店條款及細則,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樂園」及/或酒店之規則);及 (iv) 本公司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賠償、退換或退款;(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 ;(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表演、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體驗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此優惠及可換領的優惠不可轉售、不可轉讓、不可退換及不可退款,全部或部份兌換現金或作現金使用,或換取其他產品。並且不得與其他門票及優惠券促銷或折扣一起使用。
  3. 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准許兌換及使用任何此優惠的任何優惠、及/或拒絕或撤銷此優惠的任何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i)在此優惠下的優惠被用於商業目的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ii) 如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被違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4.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 更改任何不適用日子及(iii)在任何情況下,隨時及不時終止或暫停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5. 此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折扣或禮遇一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尊享酒店優惠」及「奇妙處處通」會員優惠) 。
  6.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及其任何組成部分有關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7. 此條款及細則,均由本公司解釋並具有最終及決定權。
  8.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概以英文本為準。
  9. 此優惠要約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法例制定,並受該等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關於購買、兌換或使用此優惠於其他地區是否合適或適用,本公司並未作出任何陳述。假如購買、兌換或使用優惠於任何司法權區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則此優惠將無效。選擇參與此優惠之人士均為自發性購買、兌換或使用,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例的適用範圍為限)。
  10.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11. 以上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使用此優惠的合資格演藝人員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演藝人員全年酒店住宿優惠

重要事項
  1. 此優惠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演藝人員(「合資格演藝人員」):
    1. 年滿18歲或以上;
    2. 須持有效藍色、黃色、紅色及粉紅色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工作證之演藝人員或持有效藍色華特迪士尼公司工作證之僱員(演藝人員或僱員統稱為「演藝人員」,其工作證統稱為「演藝人員工作證」;
    3. 預訂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或迪士尼好萊塢酒店 (各「酒店」) 的房間;
    4. 於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不適用日子為2024年12月24日至25日、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24日至26日及2025年12月31日)期間之指定日子入住,退房日期為2026年1月1日或之前;及
    5. 須為其中一位入住酒店房間之賓客
  2. 此優惠適用於所有酒店之房間種類,迪士尼探索家度假酒店之海景陽台客房除外。
  3. 合資格演藝人員入住時須出示其有效演藝人員工作證以供核實。如未能核實有關此優惠所須之合資格條款,將收取房間之現行定價(於入住當時計算)。
  4. 各酒店房間之現行定價於預訂時計算。
  5. 「預訂費用」包括: (i) 將按入住及退房日期、入住酒店及客房類型、房間之現行定價而定(供應量須視乎供應情況和優惠限制,有關限制之定義詳情列於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https://www.hongkongdisneyland.com/zh-hk/hotel-general-terms-conditions/ (「酒店一般條款及細則」)); (ii)下列第6段所述之任何附加費; (iii) 費用(i) 及(ii) 項之10%服務費; (iv) 任何附加項目的額外費用(「附加項目費用」) 及 (v) 費用(i),(ii) 及(iv) 項之適用的政府稅。
  6. 入住同一酒店房間的第三及第四位12歲或以上的賓客(「額外賓客」)須繳付每人每晚港幣$200之附加費(另收10%服務費及適用的政府稅)(「附加費」)。
  7. 受限於上述第6段,每間酒店房間最多可容納4位賓客。每個酒店房間須至少有一位成人賓客入住。
  8. 預訂時須為每個預訂繳付全額預訂費用。
  9. 每位合資格演藝人員每年最多可享用此優惠12次,必須在有效期內入住酒店。每位演藝人員於同一日入住及退房日期期間,最多可預訂1間的酒店房間。
  10. 用作授權支付其住宿期間的酒店消費之信用卡必須為合資格演藝人員名下所有。
  11. 無論任何情況,任何賓客姓名均不能更改。
  12. 演藝人員可於入住前最少3天取消或更改已預訂之房間,以下日子須最少7天: 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2025年1月29日至2月1日、2025年4月18日至21日、2025年5月1日至4日、2025年7月18日至8月16日、2025年10月1日至6日及2025年12月19日至31日。如未能於本段所述之規定日期前取消預訂或未按預訂日期入住(no show) ,本公司將收取第一晚酒店住宿費用及總費用 (ii), (iii) 及(v) 項。更改預訂須受供應情況及其他優惠限制約束,並須於本段所述之規定日期前提出。
  13. 此優惠不設佣金。
  14. 此優惠不包括進入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 。所有賓客須在到訪樂園前以持有有效的門票作入園預約。每個類別之門票或會員卡之預約均受配額限制。當個別類別的名額已滿,將不再接受預約。若本公司無法核實賓客之年齡、身份或使用門票的其他資格,本公司可拒絕其進入樂園及/或門票升級。
  15. 此優惠不可轉售、不可轉讓、不可退換及不可退款,全部或部份兌換現金或作現金使用。
  16. 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准許兌換及使用此優惠的任何優惠、及/或拒絕或撤銷此優惠的任何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退換或退款 (i) 此優惠下的優惠被用於商業目的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目的;(ii) 如此優惠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被違反或不遵守;及/或 (iii) 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17. 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及不時 (i) 修訂或補充此條款及細則;(ii) 指定或更改任何門票、導賞團、產品、服務、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的價格、有效期及/或不適用日子;及 (iii) 在任何情況下,隨時及不時終止或暫停任何優惠、折扣或推廣項目,恕不另行通知、賠償、退換或退款。
適用於此優惠之其他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客房、產品及服務之提供,及進入酒店、樂園及/或香港迪士尼度假區(「度假區」)的其他部分,以及使用其設施均受限於 (i) 於網站所有相關網頁所示的「優惠簡介」及「注意事項」,(ii) 此等條款及細則、酒店條款及細則,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ticket-general-terms-conditions上之一般條款及細則,(iii) 於網站中所示適用在相關地點或設施之規則(包括但不限樂園」及/或酒店之規則),及 (iv) 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 (「本公司」) 自行酌情決定而不作事先或另行通知的所有其他要求、限制及更改。本公司可不時,而不作事先通知及退款或賠償,(a) 制定或修改度假區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應遵守的規則,(b) 更改或調整度假區或任何酒店、地點、遊樂設施、表演、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的進入要求及營運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營運時間),(c) 於任何時段關閉或調整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運作, (d) 修改、搬遷、翻新或更換地點、遊樂設施、商店、餐廳、設施或活動設施; (e) 限制進入度假區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士之數目、類別或資格, (f) 暫停或取消任何遊樂設施、表演、設施、活動設施或娛樂或營銷項目、優惠、體驗或活動,及/或 (g) 設定購買任何產品的限額或使用任何服務或設施,在任何一情況下因容量、惡劣天氣、特別活動等原因,以確保安全、健康、保安或秩序,或符合法例要求,或如本公司認為該情況有如此要求。
  2. 此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推廣、折扣或禮遇一同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尊享酒店優惠」及「奇妙處處通」會員優惠) 。
  3.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有關的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
  4. 此條款及細則由本公司詮釋,並具有最終決定權。
  5.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之法律所管限並須根據香港之法律解釋。
  6. 此優惠要約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法例制定,並受該等法例約束且按其詮釋。關於參與此優惠於其他地區是否合適或適用,本公司並未作出任何陳述。假如參與優惠於任何司法權區被法例禁止或限制,則此優惠將無效。選擇參與此優惠之人士均為自發性參與,並須負責遵守當地法例(如適用及以該等法例的適用範圍為限)。
  7.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其他語言編寫,各文本之間如有歧異或矛盾,以英文本為準。
  8. 以上條款及細則構成本公司與使用此優惠的合資格演藝人員之間的協議。任何不屬於該協議的立約方的人士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不享有任何權利強制執行該協議任何條款。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訂購、發行或提供門票、導賞團、其他產品及服務時或就此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被用作處理有關要求或查詢、執行商務交易上的條款、向你傳送行政資料、用於我們的內部業務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統計目的或其他直接相關的目的,或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我們需要你就必須填寫的欄目提供個人資料。如你未能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個人資料可被移交給參與履行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士。你可於www.hongkongdisneyland.com/personal-data-transferees 參閱個人資料承讓人類別名單。你可以要求存取或要求修改我們管有的你的個人資料,請透過電郵至 personaldata@hongkongdisneyland.com 聯絡個人資料經理以遞交此等要求。